浙江胜诉:义乌市稠江街道贾先生诉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行政许可一案

由本所 冯振兴 律师代理的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贾先生等人不服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行政许可一案,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20年5月6日作出编号(2020)浙07行终118号《行政裁定书》,裁定:一、撤销义乌市人民法院(2019)浙0782行初233号行政裁定;二、指令义乌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