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住宅层高超高(特殊层高空间)的面积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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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在明团队
《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住宅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至 4.20m(坡屋顶至结构净高 4.10m)以下的,按其一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 4.20m 及以上至 6.40m(坡屋顶至结构净高 6.30m)以下的部位,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2 倍计算;结构层高在 6.40m 及以上至 8.60m(住宅坡屋顶至结构净高 8.50m)以下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3 倍计算,依此类推每增加 2.20m 加计 1倍建筑面积。跃层(复)式住宅及低层住宅等的通高客厅、起居厅,按上述结构层高规定计算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