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阁楼(坡屋顶)面积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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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在明团队
《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及以上至 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
《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及以上至 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