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规范》关键知识点:综合测算结果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6.0.5  综合测算结果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同时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估价方法进行估价的,应在确认各个测算结果无差错及其之间差异的合理性后,根据估价目的及不同估价方法的适用程度、数据可靠程度、测算结果之间差异程度等情况,选用简单算术平均、加权算术平均等方法得出综合测算结果,并应在估价报告中说明得出综合测算结果的方法和理由。

2 选用一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的,应在确认测算结果无差错后,将其作为测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