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规范》关键知识点:在确定估价结果前,应对所选用的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

6.0.2   在确定估价结果前,应对所选用的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同时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估价方法进行估价的,还应对不同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比较分析。

6.0.3  在对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时,应做下列检查,找出测算结果存在差错和造成各个测算结果之间差异的原因,并应改正错误,消除不合理的差异:

1  估价计算的正确性;

2  估价基础数据的正确性;

3  估价参数的合理性;

4  计算公式选用恰当性;

5  不同估价方法的估价对象范围一致性;

6  不同估价方法的估价前提一致性;

7   估价方法的适用性;

8  估价假设合理性;

9  估价依据的正确性;

10   估价原则的正确性;

11   房地产市场状况的特殊性。

6.0.4   估价基础数据和参数的来源或确定的依据或方法应在估价报告中说明。估价参数应优先选用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的估价参数;不选用的,应在估价报告中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