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规范》关键知识点:估价报告交付估价委托人后,不得擅自改动、更换、删除或销毁下列估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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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在明团队
3.0.13 估价报告交付估价委托人后,不得擅自改动、更换、删除或销毁下列估价资料:
1 估价报告;
2 估价委托书和估价委托合同;
3 估价所依据的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4 估价项目来源和沟通情况记录;
5 估价对象实地查勘记录;
6 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
7 估价中的不同意见记录;
6 外部专业帮助的专业意见。
3.0.13 估价报告交付估价委托人后,不得擅自改动、更换、删除或销毁下列估价资料:
1 估价报告;
2 估价委托书和估价委托合同;
3 估价所依据的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4 估价项目来源和沟通情况记录;
5 估价对象实地查勘记录;
6 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
7 估价中的不同意见记录;
6 外部专业帮助的专业意见。